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锡林浩特市四中北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内容表
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锡林浩特市四中北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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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
一、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该站位于锡林浩特市杭办区。 二、投资规模:-- 三、评估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该加油站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辨识该加油站运营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从整体上评价该站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必备条件。 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和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该站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运营要求。同时为该加油站依法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以及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四、评估内容:本次安全评价的范围是: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站址及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设备(设施)、装置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供配电、采暖、通讯、防雷、防静电设施、给水、排水等。 五.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 六.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锡林浩特市四中北加油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规定的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七、评价流程: “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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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
刘永利 |
技术负责人 |
姚信玲 |
过控负责人 |
朱超 |
报告审核人 |
谷运柱 |
现场勘察人员 |
刘永利、田强 |
报告编制人员 |
刘永利、田强、王紫薇、李可、王娜娜、杜冉冉、潘建明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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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娜娜 |
日期 |
202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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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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